《法典微剧》——隐私不可侵

2023-07-12 09:42

民法典系列普法短视频
《法典微剧》

      该系列短视频以“微剧+解读”的形式,选取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呈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典”亮美好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