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纲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四周年。四年来,《条例》作为规范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贵州信访工作定方向、立规矩、明责任、强保障,引领全省信访工作进入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新阶段。
在《条例》指引下,贵州省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方向,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目标,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将“五个法治化”逐一细化、逐步加强,推动信访工作全面迈入法治轨道。
从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到全力打造“智能办信”系统,利用OCR文字识别技术,保障群众来信实现“一信一码”,推动办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再到刀刃向内深入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严打违法信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贵州省有力有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全省上下形成依法信访、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
2025年,我省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达99.99%、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达99.98%,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99.87%。这是贵州省信访系统持续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增强信访干部履职能力的集中体现。
“准、细、严、精、实”是我省信访干部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时的基本规范要求,信访业务规范是信访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贵州省信访系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持续在信访业务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上下功夫。
先是通过大体量的样本评查主动发现问题,然后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嵌入智能提醒和智能卡控,通过系统设置实现对程序的提醒和对文书要素的提示,解决程序和文书不规范等显性问题;再以人工评查发现和纠正信访事项登记、甄别处理、受理、办理、监督等各环节存在的隐性不规范问题,全面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量,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群众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同时,贵州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信访事项省际评查标准体系、互评互查机制、人员选配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牵头主导建立“黔川滇渝”业务规范化交叉评查机制。组织开展省直单位、各市(州)以及信访局内部处室业务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评查、交叉评查机制,形成“错情案例库”,推动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信访事项办理质效提升。
“信访工作不是信访部门一家之事,比如农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果是既懂农业又掌握信访工作方法的工作人员来帮助解决,就能让信访事项化解效果更好,效率更高。”
据介绍,2024年以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省农业农村厅“两拖欠”线索核查处置工作机制(试行)》;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全面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十条措施》《省农业农村厅从源头减少和防止农村承包地矛盾纠纷推动信访化解的八条措施》,用以指导基层农业部门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农业项目“两拖欠”、涉农补贴发放等相关事项,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基层。
这是贵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贵州省信访局与全省各行业部门加强联动,增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成效的缩影。
根据《条例》要求,贵州信访系统不断强化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对“双重身份”属性的认识,明确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是本领域的专业干部,也是本领域信访事项办理的信访干部,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业务必须管信访”工作责任。
目前已推动70多家省直单位分门别类制定各领域、各行业的分类清单及“导引图”,为全省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建立坚实基础。
“各级国家机关既是本领域的主管部门,也是本领域信访事项办理的主管机关”正成为全省各级机关的共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正构建成型,“十五五”时期,我省将持续贯彻《条例》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体解决”的良好局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余瑞琦

